公費居家照顧

台灣社會結構已經逐漸邁向老年化,使人不能再忽視居家陪伴這個問題,比如家中有長期臥床無法自理者、獨居一人 無法顧自自身安全者等等都是需要關懷的族群。然而面對這種情況,讓年輕一輩需要同時負擔照顧責任又要住家計的做法顯然不太現實! 在不能兼顧兩者的情況下,長照陪伴服務就是為了需要特別照顧提供特別護理協助的族群所存在的,居家照顧能有 效提高被陪伴者的生活品質,不僅大大的減同住家人照顧成本上的負擔,同時給了最重要的心靈陪伴。


依照等級,每月最高補助36180元

服務項目有:協助沐浴、陪同外出、陪伴服務、陪同就醫......等。

每項服務都有相應的給付價格,如右側附表

依照不同需求、時間、項目,規劃一套合適的服務流程提供給個案,讓長輩能更舒服與快樂的享受下半生。

我想了解更多→ 填寫表單我們將盡速與您聯繫

Q1:公費居家照顧哪些人可以申請?
A1: 65歲以上長者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55歲以上原住民。

Q2:服務時,家屬需要供餐給居家照服員嗎?A2: 不需要。居家照護服務員會自行準備餐食,客戶僅需提供電鍋或微波爐等設施,讓居家照服員可加熱其自備的餐食即可。

Q3:當我使用照護服務之後,如果有任何詢問或有問題,要找誰問?
A3: 每一位接受居家照護服務的長輩,皆有一位督導。不論是您在照顧長輩方面的問題,或是您對於本次服務有任何疑問時,皆可找由督導提供協助。

Q4:使用公費居家照顧需要簽約嗎?
A4: 需要的,督導會家庭訪談與您確定服務內容、服務時間及其他相關事項,並由雙方訂定契約同意約定提供服務項目、頻率及相關條款。

Q5:居服員有證照嗎?

A5: 有的,所有服務的居服員都需要參加「照顧服務員專業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書

A6:為什麼需要照顧服務員?

A6: 現代家庭結構的改變,子女外出工作、或是不願離開熟悉的環境而獨居,使得主要的照顧老年人提供者不再是子女或親人,再加上目前社會有許多獨居老人,在沒有老人居家照顧的資源下,老人生活協助出現許多不便,生活品質低落,因此政府的資源介入,提供老年人適當居家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