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FAQ
請問輔具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申請資格為何?
1.年滿65歲以上失能老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或年滿55歲至64歲原住民,50歲以上失智症者,
經照顧管理中心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者。

2.符合前項規定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者,得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申請補助。但已獲補助之相同項目輔具,
   尚未達最低使用年限者,不得重複申請該項目。

3.申請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設施(備)者,失能者應實際居住於申請補助改善設施(備)之房屋。
政府補助為何?
1、長照低收入戶: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津貼資格者,
       補助金額為給付上限。
2、長照中低收入戶:非屬前款身分別,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者,
      補助給付上限的90%,申請者部分負擔10%。
3、長照一般戶:前兩者以外者,補助給付上限的70%,申請者部分負擔30%。
服務專線
加入好友
粉絲專頁